阳江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1-11-02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检验检疫局有关要求,结合阳江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阳江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内容 
     阳江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
     1
、机构职能
     2
、局领导信息
     3
、内设及直属机构情况

4、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6、人事相关信息

7、财务相关信息

8、业务通知公告
    具体目录内容详见阳江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机构。
    阳江局指定机关办公室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6

    邮政编码:529500
    电子邮箱:
xxgk@yj.gdciq.gov.cn
    传真:0662-3317293

   (二)申请提出。
    1
、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件首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在阳江局网站(
http://www.jinqiangjs.com)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阳江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照表格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到电子邮箱:xxgk@yj.gdciq.gov.cn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阳江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阳江局将于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报经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答复方式为:
    1
、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免予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不属于本局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事实。
    三、信息公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阳江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阳江局信息公开意见箱提交或当面反映;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关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1
、阳江局信息公开意见箱
    邮箱:xxgk@yj.gdciq.gov.cn
    2、信息公开监督部门:阳江检验检疫局人事政工科
    电话:0662-3350852   
    邮箱:yjrs@yj.gdc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