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9-06-23

  为认真做好“十一五”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质检干部队伍,为质检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适应“十一五”时期质检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对质检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对质检改革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质检工作体系,完成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质检系统深入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指引下,不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的改革与发展,不断增强服务质检工作的能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指导工作得到加强,多次召开了全国质检人事工作会议,制定了《质检总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有力推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直属系统人员共接受培训约67万人次,人均接受培训约23次;总局直属单位人员共接受培训约3.5万人次,人均接受培训约13次;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培训约218万人次,人均接受培训12次。培训施教机构建设起步良好,组建了国家质检总局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加大了质检总局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承接培训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伴随着质检事业发展跃上了历史新台阶,为建设高素质质检干部队伍、促进质检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战略性、基础性作用。

  “十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质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干部教育培训供给还不能满足广大干部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运行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质量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培训管理者队伍、师资队伍、课程和教材建设比较薄弱,现代化培训方法和手段的应用不够广泛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有效的解决。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质检发展的关键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党和国家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给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新时期质检事业的发展,为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质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质检干部队伍,这对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质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开创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精良、作风过硬的质检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推动质检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质检部门中心工作,以为质检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宗旨,以建设高素质的质检干部队伍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大规模地培训干部,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质检工作的中心任务,围绕“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全面提高质检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质检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紧扣能力建设的主题,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不断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把握好培训工作的节奏和重点,坚持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继承与创新、培训与使用的协调发展。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顺应时代对培训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推进培训内容、教学方式、管理手段、资源配置和培训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质检系统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
  4.以人为本,按需施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并不断加以丰富更新,使培训内容贴近质检工作实践与质检工作创新。

  三、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以建设高素质的质检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通过5年努力,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质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实施体系基本建立,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推动质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教育培训、各单位关心干部教育培训、每位干部积极参加教育培训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具有质检特色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质检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初步建立。

  1.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得到全面落实,质检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五年内,司局级、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五年内,要培训系统内各类人员300万人次,其中总局直接培训各类人员1.2万人次左右,主要包括:司局级领导干部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400人次左右;处级领导干部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400人次左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200人次左右;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1万人次左右;WTO高级人才出国(境)培训50人次左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外专局批准项目)500人次左右;外语强化培训400人次左右。

  2.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管理运行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终身学习理念深入人心,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3.具有质检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实施体系初步形成。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普遍加强,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培训方法和手段得到广泛应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目标,狠抓培训工程、体制机制建设和培训实施体系建设三个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质检干部队伍。

  1.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
  根据“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大规模培训工作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力度,要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的培训,大力加强思想信念、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要结合质检工作实际,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要紧扣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要着眼于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

  (1)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要围绕提高把握大局、科学决策、战略思维、开拓创新、组织协调、依法办事等能力,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要围绕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专业化行政等能力,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培训。
  总局将继续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共同定期举办司局级、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和行政管理培训班,并选派优秀干部、后备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进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处以下干部的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培训。
  直属检验检疫局要积极争取名额,选送司局级、处级领导干部到中央和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要采取多种渠道,以委托或与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联合办班等形式,完成5年内培训任务。

  (2)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初任培训,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通过培训使初任公务员初步掌握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作方法等。初任培训参训率要达到100%,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任职培训,着力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对机关准备晋升或已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任职培训的重点是所任职务应掌握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任职培训的参训率要达到95%以上,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
  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要根据公务员业务需要,加强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应视实际工作需要灵活确定。
  在职培训,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要突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与传授,帮助在职公务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在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应丰富、灵活。

  (3)继续突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按照“科技兴检”,“人才强检”的需要,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紧紧围绕质检重点科研领域和研究方向,为开展质检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服务。充分利用系统外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系统内科研单位的师资及技术装备等多种教育资源,作为质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其中要重点发挥直属科研单位人才培养的作用。
  要对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多方位继续教育,包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基本需要的公共科目继续教育,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适应新世纪科学技术发展和质检科技发展,开拓创新继续教育,包括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不断提高专门业务和知识更新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能力;结合质检发展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示范性高研班,加快质检行业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

  (4)有针对性的开展WTO专门人才培养。“十一五”期间,继续以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完善技术贸易措施体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WTO专门人才的出国(境)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质检专业特点,以促进质检工作为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宗旨,加强出国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安排的针对性,突出专业特点,抓住国内急需和国外优势的结合点,以工作性和实习性培训为重点,学用结合。注重培训成果共享,为相关人员创造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将培训成果最大化,确保培训成效。

  (5)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加强西部地区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结合实际,以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大西部地区质检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并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举办一批面向西部地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培训班;组织巡讲团到西部地区举办急需专门业务知识讲座;协调东部较发达地区的质检部门,通过师资培训和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西部地区培训工作;在总局直属科研单位为西部地区提供以实际操作为重点内容的部分实习培训岗位。西部地区质检部门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快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本地区、本单位事业的发展。

  2.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质检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1)完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总局分管领导牵头,人事司、办公厅、计划财务司、机关党委、总局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总局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加强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直属系统各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按区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指导和协调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沟通情况、交流信息、解决问题,推动质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2)建立干部调训制度。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严格执行五年三个月的培训要求,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结合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实际,对总局党组管理的干部实行调训制度。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直属、挂靠单位班子成员,认监委、标准委部门以上领导干部,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调训内容以政治理论、公共管理、任职培训等为主;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调训内容以质检业务为主。总局按年度分期、分批、分类举办由调训对象参加的脱产培训班。各单位要参照建立本单位干部调训制度,确保培训任务完成。
  (3)强化干部参与教育培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推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并逐步完善培训与考核、任用、奖励等相结合的配套政策,重点完善并严格执行任职培训制度,把干部培训学习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制定政策,对在职参加培训、进修、学历教育的人员在费用上给予支持和鼓励。

  3.强化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检干部教育培训实施体系
  (1)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要重视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加强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条件的直属单位,要从有关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本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专兼职教师聘任办法,逐步建立专兼职师资信息库,并逐步达到资源共享。
  (3)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根据质检系统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快质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总局司局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规范。按照质检专业分类,组织编制“十一五”质检专业课程与教材规划,编写质检专业培训教材大纲及业务培训重点教材,编写形成一批科目全、质量高、有特色、有创新、有权威的系列质检专业课程与教材,逐步在系统内采用,并面向社会推广。鼓励各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规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有关业务培训教材。
  (4)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采取科学态度和方法,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对教与学、管理与实践等各个环节的考核、评价,使教师教学水平和学员学习效果在考核评价中得到检验,并用有效的质量评估,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规范程序、完善措施、注重实效,形成整体联动的评估工作格局。
  (5)加快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落实中央“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求,建设全国质检远程教育培训系统,构建全国质检系统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实现远程学习、教育资源(网络课件)管理、学习绩效考核、教学教务管理、学员个人培训信息管理、交流等功能。充分解决传统培训面临的工学矛盾,极大降低干部教育培训成本,有效实现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使学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够接受“高水平、高层次”培训,从而真正实现工作、生活、学习“三不误”的目标。逐步将全国质检系统年度培训计划中有关培训纳入到该体系中来,最终形成以在线学习为重要手段的质检教育培训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评估,对各级单位贯彻教育培训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制定、落实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质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级质检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握好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和政策,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切实解决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问题,采取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完成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课题研究
  适应新形势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针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遇到的新课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进行理论研讨。结合质检教育培训实践,注意吸收历史经验和国外有关部门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在认识和把握教育培训工作规律上取得新成果,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层次和水平。

  (三)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不断增加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努力拓宽投入渠道,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个人对教育培训的投入,确保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质检系统各单位对教育培训费用和必需的基本设施设备费用,要列入预算,争取逐步增加教育培训预算比重,对重点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保证。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和培训计划的落实。研究制定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加强对教育培训各项投入资金的监管和跟踪,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